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松江区人力资源保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松江区人力资源保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下
上班固定时间是:周一~周五8点半到下午4点半。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有值班人员)。
工作日内社保机构各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业务。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90号
关于这个问题,松江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 劳动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2. 工伤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事故认定书、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劳动者伤残情况的医学证明文件(包括病历、诊断证明书、医学影像资料等)
4. 劳动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相关证明(如工作记录、工资证明等)
5. 劳动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工伤鉴定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提供正确、完整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病历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松江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4. 医疗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化验单、片子等医学证明材料。
如果您需要进行松江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需要写明被鉴定人的基本信息、工伤事故的经过、诊断结果等。
2. 身份证明: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 工伤鉴定材料:包括工伤事故的现场照片、事故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同时,为了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建议选择正规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松江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工伤事故证明;
3.医疗证明和病历资料;
4.工资收入证明;
5.身份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是评估工伤劳动能力的必要依据,能够帮助鉴定机构全面了解受伤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受伤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评估和判断。受伤人员应该尽快准备好这些材料,以便顺利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松江区人力资源保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松江区人力资源保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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