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关于社保的部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关于社保的部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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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为员工交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首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应当来说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当然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如果说是集体申报或者说整个很多员工一起申报的话,那么不提供劳动合同作为公司,提供法人章进行申报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所以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当然很多地区如果通过公司对公的方式来激励申报的话,那么提供了法人章,足以证明这名员工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因为如果不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那么作为一个公司来讲也不会给这名员工来交纳社保,很明显社保部门它不会因为劳动合同来选择交纳或者不交纳社保的一个问题,而是根据作为公司来讲,只要是公司愿意承担这个员工的个人社保,那么都应该正常的来接受社保的正常申报。
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提供个人合同的,当然如果你提供个人合同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是要开具社保的接收函,那么这个社保接收函开具的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并且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说实际上劳动合同它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就谈不上缴纳社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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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作为公司来讲那么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过程中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的,因为只有提供劳动合同之后,才意味着你跟这名员工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增加员工进行交纳社保。
不过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一般在社保局每一个月都需要做一次员工的增加,减的工作一方面,由于离职的员工可能会导致缴纳社保的员工数量发生变化,那么新进入公司的员工也应该做一个增加工作,所以说每个月作为公司的社保专员来说,那么这是应当做到的一个基本工作。
而且毕竟提供劳动合同书也是作为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本身签订劳动合同书是企业单位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建立的。所以说在交纳社保的过程中,那么提供劳动合同书,对于企业单位来讲,实际上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所以说提供劳动书才可以正常的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这确实是社保部门需要查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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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之后,公司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公司办理入职之后,必须要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关于社保的部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关于社保的部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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