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驻外省员工社保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驻外省员工社保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如果员工在异地是因为有单位缴纳社保,由员工提供缴纳社保的社保局出具的缴纳明细,留单位备案后,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保。
如果员工在异地是个人参保缴纳社保,公司会因为未及时给在职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保而要承担给职工补交社保、缴纳滞纳金、并且由社保部门罚款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员工在异地是个人参保缴纳社保,公司会因为未及时给在职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保而要承担给职工补交社保、缴纳滞纳金、并且由社保部门罚款的处罚。
2.
不会有影响了,缴纳社保不管在哪个地方,养老是按累计的,比如之前在广东工作交社保一年,然后在湖南工作交了半年,即计算养老交了一年半,但医疗的话是根据地方的政策的,一般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有交的话,就需要重新计算了。
1,你这种情况,需要在退休时将以前缴纳的各地社保转移并归集退休待遇领取地,合并社保关系,方能累计计算的。不是连续缴纳不影响累计计算的。
2,关于待遇领取地的规定是。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转回,按规定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转移的方法是: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一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现就业和参保地参保缴费之后,再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本地社保机构将异地的社保转入,然后两地社保关系合并。
4,现在转移也可以,将来转移也可以。在退休之前需要转移归并。
用人单位在异地购买社保,是因为异地办理考虑公司总部分部,异地派遣等,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归属单位是否是本公司,是否为公司正式员工。
如果自己签订合同单位是本公司名称,肯定假不了,只是公司所在地限制原因,或者为了方便统一管理等。
如果合同签署单位,非本公司,那你就非本公司正式员工,属派遣工,有部分人力资源公司代缴。
不合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驻外省员工社保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驻外省员工社保问题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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