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要求员工长期外地出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司要求员工长期外地出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是重用你,公司的事物许许多多,出差是常是,但若不是公司所倚重所重视之人,一般是不会被派以出差工作,因为出差在外你是代形了公司的形象,而且有权代表公司处理业务,只要你每次出差都能认真对待,出色完成任务,为公司创造业绩,你就大有前途。
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得看公司跟你在签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条款,其次如果是调岗性质的长期出差,那你是可以直接拒绝的。最后,如果拒绝公司调岗而被公司辞退的话,是可以申请合法补贴的。
从题主的意思来看,公司的调岗你长期驻扎其他地方的目的,是为了让你自己辞职。也就是说,公司担心的是对你进行补偿。那你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而公司是不能够单方面强制调岗的。要是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你,甚至就算是因为这个原因你自己辞职的,公司都是需要补偿的。
真实案例:
我之前所在的有个公司,工厂要从市区搬到离老厂一百多公里远的另外一个地方。而当时在车间干了很多年的老员工,因为已经在工厂附近买了房子,或者不愿意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工作等等原因,都向公司提出了离职。
本来以为离职了没事了,但是有一个干了8年的老员工去咨询了律师,说是因为公司原因而导致的这种情况,公司要按照工作年限时长来补偿员工。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于是,这件事情就迅速发酵。那些已经离职的员工和即将要离职的员工,都跑来公司,让公司按照规定发补贴金。
最后,公司没有办法,把能够劝回来的员工都劝回来了,而那些确实要离职的,也只能按照规定来发补偿金。
所以结论就是说,你完全可以站在合法合规的角度来跟公司谈。
经历过同等事情,单位不安排岗位也不发工资,一怒之下到人事部们,告诉他们要么无理由开除我,要么安排岗位,最后单位妥协,安排比以前差很多,收入也少很多时候岗位,干了没多久,我就申请调到另外一个分公司去了,现在工作又轻松又逍遥
从公司角度来说,以各种方式迫使员工自动离职,是成本最小,风险最小的方式。因为个人离职,只要按劳动法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公司支付任何补偿;但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的;
从个人角度来说,第一,如果你不想辞职,只能听从公司安排,因为大部分公司的劳动合同,都会规定诸如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第二,如果不得已而主动离职,只要你有就业需求,而且已经连续缴纳失业金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最起码在重新就业之前,有一份收入报障;第三,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为本市,而安排你到其他工作城市,那就是违约的,可以拒不执行!
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同意和领导一块出差。
一看就是毕业的小白 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不同的领导,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是我们的顶头上司,根据公司的安排,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就可以。不要看言情小说,言情剧多了,想太多,毕竟大家都是为公司工作,又不是为个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要求员工长期外地出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要求员工长期外地出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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