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更改薪酬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司更改薪酬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是否合法,应具体分析:
1、通常情况,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书面变更,单方面降低工资是违法的;
2、特定情形可单方降薪的情况:a、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则。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 用人单位在上述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可相应调整。b、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依据规章制度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存在明确及合法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序,还应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在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员工时,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c、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是浮动工资,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就可以进行调整。d、其它情况的单方变更。在实践中,一些地方解释及司法判例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权,例如上海市高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15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的,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调岗调薪无效,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薪资的组成方式,用人单位改变薪资结构,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单方面改变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不违法,劳动者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更改薪酬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更改薪酬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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