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入职离职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公司入职离职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入职三个月可以离职,只要用人单位同意,或者当事人提前一个月,或者用人单位有违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入职离职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入职离职制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