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试用期比我现在公司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试用期比我现在公司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不离职关键是看转正后工资低于试用期的原因,然后自己判断到底看值不值。
到底是试用期后的约定不清楚呢,还是转正后自己的业绩不理想呢?或者是市场/单位整体所致?
如果自己有把握拿到比现在更有吸引力的岗位,倒是不必纠结了;否则,就不如再努力一把看看——
一般人都会离职的。转正工资比试用期工资低说明转正后的水平比试用期低,公司不认可你的能力水平。这样做下去有什么意思呢?公司也是用这种方式变相逼你走。走吧,不要留下来了,找下家吧。
这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少见的。一般来说,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下列情况:
在面试时应聘人员与招聘方谈好了对某一岗位进行试用,并谈好了试用薪资。但是:
一、经过试用期的试用,反映出您的能力未能达到试用岗位的标准,但公司认为您仍然具有培养价值,因此降低了岗位任职资格,所以相应的岗位工资也降低了,甚至低于试用期。
二、在您转正的这段时间,正好赶上公司薪资制度进行调整。薪资结构进行了改变,可能基本工资下调了,但绩效工资或者提成上浮。
三、公司因为某些原因并不想录用你,但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于是把入职工资调低,让你自己主动离职。
四、不知道你应聘的什么岗位。这种试用期工资高,转正工资低的情况,在业务岗位上出现的比较多。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业务人员新入职,手头没有客户,成单比较难,为了留住员工,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就采用比较高的试用期工资。而转正以后,因为已经入职几个月了,手头也有客户积累了,也成成单正常拿提成了,所以底薪就降下来了。
其实作为用人单位也很清楚,正常情况下转正工资低于试用期工资的话,员工也不会留下,如果不是上面第四条的情况,那么企业也做好了你离开的准备。所以建议你结合实际情况,看你说的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再做决定。
转正后的工资比试用期还低,是违法的。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或去劳动监察投诉。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工资可以与转正后工资相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情况下,转正工资是要高于试用期工资的。出现问题中的情况有可能是试用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因而也没有扣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就导致了转正后工作反而低的情况。
另一种情况就是面试入职时确定了较高的工资,但是转正评估时认为该员工的知识技能达不到相应的工资水平,但也可以降级留用。
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有点郁闷。我们也要结合外部薪资情况来综合评估:如果个人能力在外部可以拿到更高的薪酬,那就是公司故意压低了待遇,可以考虑另找机会;如果目前的薪资在内外部来看都还算公平,那就冷静接受,以后通过能力提升再谋求涨薪。
此外,薪资高低并不是评判去留的绝对因素。还要看公司的发展前景,个人的成长空间、企业文化、团队氛围等因素,寻求综合收益最高的机会。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因此,公司在试用期内超过三十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构成违法。此外,劳动合同上面写的工资比实际低很多也不合法。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员工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希望能帮到您。
需要了解一下公司的工资体系,如果公司的工资体系里除了基本工资以外还包括绩效工资的话,因为绩效工资是浮动的,所以没法明确具体数额,劳动合同里只体现基本工资也是没什么问题的。况且如果因为工资与公司发生争议的,那么你的工资收入也是按照你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来确定,也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的,以实际工资为准。任何法律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保存好你的工资发放记录,工资以工资卡发放的,你需要的时候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就能体现。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想办法留存工资签收记录,或到财务、人事部门所要每月的工资条。
我一直从事人事管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说定的事情,就不能悔改。特别涉及员工工资、待遇、休假等敏感问题,必须言必信,行必果。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单位对你能否胜任这个岗位有疑虑,故意把工资压低,看你就业动机强不强。也有可能单位人事管理不正规,随意性太强。最坏的可能,是单位没有诚信这个概念,故意骗人,赚个人的便宜。
不管出于什么情况,我想你应当心了,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
如果我是你,处置方式有以下几种选择:
一是签,保留证据,诉劳动仲裁。此乃下下策!不要有书生意气,不要有年轻气盛,不要动不动打官司。没有哪一个单位愿意要一个特别较真,特别钻牛角尖的员工!
二是不签,毕竟从字面上少了不少钱,况且说好了的又变了卦。不签,意味着放弃了这个机会,前提是你还有更好的机会。
三是签,问明情况,轻松上阵。既来之,则安之。一般单位基本工资都不高,除此,还有绩效工资,还有奖金。有些不写进合同里,但会发到口袋里。单位这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减少与员工纠纷的支出成本。前提是这个单位有良好口碑,员工精神状态好,就错不了!
一般高情商的员工都选择了第三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试用期比我现在公司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试用期比我现在公司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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