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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人才资讯网 · 2024-09-23 07:45:2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项工作制度的核心内容?

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最根本的制度,三项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劳动用工改革

员工“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机制的完善。推进劳动用工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科学设置岗位,推进岗位管理,构建员工正常流动机制,从而最大程度发挥每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能上能下”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核心任务,是管理机构优化的关键举措。能上,就是选贤任能,使能者得其位、尽其才;能下,就是新陈代谢,优进劣退,是一种淘汰机制,更是一种活力机制。

(三)薪酬制度改革

收入“能增增减”是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动力所在。最终目的就是要变身分管理为岗位管理,将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与岗位业绩挂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能升能降,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

三项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

1、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任每周一次接待群众制度;

2、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群众制度;

3、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重庆市制定的联系和服务群众“三项制度”

1、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劳动保护法属于民法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有七编,分别是: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目的在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合同签多少次能成为永久性员工?

“永久性员工”我理解你想说的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员工”是劳动法中的标准说法。

劳动合同签订为无固定期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需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劳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的劳动管理规定的总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为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备案审查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备案审查,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制定并报送备案的劳动规章进行审核和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审查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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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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