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警务人事管理需要什么基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警务人事管理需要什么基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需要高中以上学历,依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辅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
根据2017年6月份最新发布的北京公安局文职辅警招聘补录公告。文职辅警的招聘流程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笔试的考察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
扩展资料
辅警着装时,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2、不得穿拖鞋和赤足,不得穿黑色、棕色以外的皮鞋、凉鞋和草绿色以外的胶鞋。集会、列队时应按照要求穿颜色一致的皮鞋。男性辅警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辅警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
3、不得围围巾,不得外罩便服;
4、不得戴首饰、染彩发,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男性辅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蓄胡须。女性辅警不得用浓妆,披发不得过肩;
5、除驾驶机动车辆的辅警外,不得戴有色眼镜。着装的辅警在公共场所应当衣着整齐。不得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闹、席地坐卧。两名以上辅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使用、工作范围、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第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统一领导、科学配置、分级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使用、工作范围、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第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统一领导、科学配置、分级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文职人员实行派遣制和劳动合同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文职人员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警务人事管理需要什么基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警务人事管理需要什么基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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